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135一

高雄市甲仙甲仙段917-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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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4 ~ 2025/10/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4
保證金:
4.5
總坪數:
8.5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8.5 坪
總現值:
32.3 萬
拍後增值:
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甲仙 甲仙段 917-1地號,面積 168.8 m2,持分 1/6,22.4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21,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2拍,2025/6/18,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3拍,2025/7/9,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21日指界時陳稱本件917─1地號土地有第三人使用之鐵皮屋(位於門牌號碼和安街25號建物後方)座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貳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5.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或本公司主張優先承買。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順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甲仙 甲仙段 917-1地號
168.8 m2 × (1/6) × 11,500 元 - 22.4 萬元
= 9.9萬元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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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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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拍 不點交
46.5 坪 / 1,512 萬
2025/11/20
1拍 點交
24.4 坪 / 409 萬
2025/11/20
1拍 點交
149.6 坪 / 1,290 萬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99.8 坪 / 60 萬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46.3 坪 / 70.2 萬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19.1 坪 / 325 萬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21.5 坪 / 2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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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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