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乙標)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桃園區福山街94號1樓 前方之道路。又本件係拍賣標的(乙標)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 實際占有部分或共有人有分管之情形,故本件拍賣標的(乙標)拍定後不點 交。
5.
本件係拍賣標的(乙標)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 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乙標)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 載,屬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2年12月18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最新使用分區,或其他使用管制(如是否為既成道路等)及開發等限 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