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54一

苗栗縣苑裡鎮中正段84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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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
保證金:
1.5
總坪數:
2.5
坪單價:
2.8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8.4 萬
拍後增值:
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4地號,面積 244.8 m2,持分 1/96,3.2 萬
2.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5地號,面積 207.3 m2,持分 1/96,0.8 萬
3.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7地號,面積 169.7 m2,持分 1/96,2.4 萬
4.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9地號,面積 187.4 m2,持分 1/96,0.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8,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3年12月16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844地號土地部分種植時蔬,餘為雜草地,
2.
849地號土地為雜草地。
3.
據鑑價報告記載:
4.
849地號土地為雜草空地,似有部分建物占用,需以地政機關鑑界測量為準。
5.
法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6.
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8.
優先承買權:
9.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10.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六、
11.
84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計畫道路,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
土地增值 (4)
1.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4地號
244.8 m2 × (1/96) × 10,000 元 - 3.2 萬元
= -0.6萬元
2.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5地號
207.3 m2 × (1/96) × 10,000 元 - 0.8 萬元
= 1.4萬元
3.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7地號
169.7 m2 × (1/96) × 10,000 元 - 2.4 萬元
= -0.6萬元
4.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9地號
187.4 m2 × (1/96) × 10,000 元 - 0.8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9
1拍 部分點交
94.9 坪 / 580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0.9 坪 / 68.1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5.7 坪 / 20.8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0.8 坪 / 3.2 萬
2025/6/18
1拍 部分點交
4.9 坪 / 36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741.1 坪 / 1,600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59.3 坪 / 304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10.5 坪 / 53.8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18.8 坪 / 5.8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30.1 坪 / 3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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