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54一

苗栗縣苑裡鎮中正段84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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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5 ~ 2025/10/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
保證金:
1.2
總坪數:
2.5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8.4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4地號,面積 244.8 m2,持分 1/96,2.6 萬
2.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5地號,面積 207.3 m2,持分 1/96,0.6 萬
3.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7地號,面積 169.7 m2,持分 1/96,2 萬
4.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9地號,面積 187.4 m2,持分 1/96,0.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28,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2拍,2025/6/25,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3拍,2025/7/16,總底價 5.9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113年12月16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844地號土地部分種植時蔬,餘為雜草地,
2.
849地號土地為雜草地。
3.
據鑑價報告記載:
4.
849地號土地為雜草空地,似有部分建物占用,需以地政機關鑑界測量為準。
5.
法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6.
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萬捌仟捌佰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8.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9.
優先承買權:
10.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11.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六、
12.
84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計畫道路,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
土地增值 (4)
1.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4地號
244.8 m2 × (1/96) × 10,000 元 - 2.6 萬元
= 0萬元
2.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5地號
207.3 m2 × (1/96) × 10,000 元 - 0.6 萬元
= 1.5萬元
3.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7地號
169.7 m2 × (1/96) × 10,000 元 - 2 萬元
= -0.2萬元
4.
苗栗縣 苑裡鎮 中正段 849地號
187.4 m2 × (1/96) × 10,000 元 - 0.6 萬元
= 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2拍 不點交
13.1 坪 / 34.4 萬
2025/8/13
2拍 點交
58.7 坪 / 216 萬
2025/8/21
3拍 部分點交
94.9 坪 / 371.2 萬
2025/8/8 ~ 2025/11/7
應買 不點交
0.9 坪 / 54.5 萬
2025/8/13
3拍 部分點交
4.9 坪 / 23.1 萬
2025/8/19
3拍 不點交
741.1 坪 / 1,024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6.2 坪 / 26.7 萬
2025/8/7
特拍 點交
59.3 坪 / 273.6 萬
2025/8/7
特拍 點交
10.5 坪 / 4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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