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於民國92年3月14日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稱1297─23地號土地為空地;另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1月11日履勘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稱1297─23地號土地為博愛路398巷26號至38號房屋後方之防火巷;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