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2月18日查封暨指界時,地政人員指稱拍賣標的位於門牌號碼高雄市鳳山區立德街240巷2號後方,空照圖顯示上有一建物,然因四周均有建物,無法進入察看。鑑價報告指拍賣標的地籍不臨路,現況與鄰地211─14地號有一建物坐落,無法進入勘查。債權人陳報拍賣標的上有門牌號碼高雄市鳳山區立德街240巷2號未保存建物,其占有土地法律權源不明,不列入拍賣範圍。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