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地51968一

高雄市鳳山區新民街22巷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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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30
保證金:
46
總坪數:
16.3
坪單價:
14.1萬/坪
持分地坪:
5.8 坪
公告建坪:
16.3 坪
總現值:
94.7 萬
拍後增值:
-9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主建坪:
16.3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215-13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1/3,190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鳳山區新民街22巷6號,建號 1830,持分 1/3,20 萬
第1層:34.20第2層:34.20合計:68.4 (2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鳳山區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15802,持分 1/3,20 萬
第1層:23.94第2層:4.18第3層:38.38第一層夾層:26.60合計:93.1 (3層樓房)
法院筆錄 (7)
2.
據本院114年7月22日執行筆錄記載,債務人在場,稱僅其單獨住居,一樓後方有輕微漏水,無 地震受創,亦非凶宅。司法事務官稱屋況尚屬良好。據地政人員稱1樓前方及後方有增建,前方 為機車車庫、後方為廚房廁所。1樓有夾層增建。2樓前方有陽台增建。3樓整層為增建,前方為 祭祀廳,後方為房間。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 注意。 六、本件編號1土地及編號
8.
2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 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 受其餘部分。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甲段 215-13地號
58 m2 × (1/3) × 49,000 元 - 190 萬元
= -9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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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40.4 坪 / 9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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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47.9 坪 / 1,0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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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0.9 坪 / 24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0.5 坪 / 12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9.6 坪 / 120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14.7 坪 / 35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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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0.6 坪 / 1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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