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清算子1

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716巷56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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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87.5
保證金:
17.5
總坪數:
6
坪單價:
14.6萬/坪
持分地坪:
5 坪
公告建坪:
6 坪
總現值:
63 萬
拍後增值:
1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主建坪:
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鼓山區 內惟段六小段 220地號,面積 66 m2,持分 1/4,45.5 萬
(第五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716巷56號,建號 578,持分 1/4,42 萬
1層:39.14 2層:40.18 合計:79.32 (2層樓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4,總底價 125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2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拍賣標的經債務人之代理人於民國114年4月1日陳報不動產之使用現況:建物現由共有人居住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含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該管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增建部分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4.
本件清算案件拍定後,除土地增值稅外,拍賣標的物稅款由買受人負擔(含移轉登記完成之日前之地價稅等),本公司於拍定後函查地價稅等,並命拍定人繳納完畢後,本公司再行核發拍定證明書予拍定人,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變賣之標的業經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家繼訴字第41號判決分割4分之1確定。
6.
本件拍賣標的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22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本件拍賣程序非強制執行程序,拍定後不點交,僅核發拍定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鼓山區 內惟段六小段 220地號
66 m2 × (1/4) × 38,200 元 - 45.5 萬元
= 1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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