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曾39231乙

新竹縣竹東鎮上坪段130-16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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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4
保證金:
3.7
總坪數:
8.8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8.8 坪
總現值:
8.7 萬
拍後增值:
-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上坪段 130-16地號,面積 465 m2,持分 1/16,1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6/25,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2拍,2025/7/23,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3拍,2025/8/27,總底價 23萬,保證金 4.6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應買,2025/9/5~2025/12/4,總底價 23萬,保證金 4.6萬,坪單價 2.6萬/坪,停拍
停拍,2025/9/15,停拍
法院筆錄 (4)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上有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之鐵皮屋及已傾倒之磚造房屋各一棟占用,建物未占用土地部分作菜園使用, 其餘為雜樹林地。菜園之種植人不明。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 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 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 交。
2.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3.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 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上坪段 130-16地號
465 m2 × (1/16) × 3,000 元 - 18.4 萬元
= -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37.7 坪 / 1,563 萬
2025/11/13
1拍 部分點交
103.9 坪 / 1,238.3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263.1 坪 / 3,290 萬
2025/11/11
1拍 點交
8.8 坪 / 110 萬
2025/11/17
1拍 不點交
3.5 坪 / 12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0.7 坪 / 1.2 萬
2025/11/17
1拍 不點交
72.8 坪 / 2,010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25 坪 / 186.4 萬
2025/11/20
2拍 點交
629.3 坪 / 1,812.8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11.4 坪 / 30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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