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賢22484甲

新竹市海埔段56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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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7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4.5
保證金:
64.9
總坪數:
184.4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184.4 坪
總現值:
182.9 萬
拍後增值:
-14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海埔段 562地號,面積 2,438 m2,持分 1/4,324.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19,總底價 507萬,保證金 101.4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5/7/17,總底價 405.6萬,保證金 81.1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4.2.21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562地號土地為海埔路203號旁之 雜草空地。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3.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無抵押權設定。
6.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7.
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8.
分甲、乙二標,分別標價,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標別拍得價金已足清償 執行費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別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 本院亦得撤銷。如有二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房 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價格相同時,則保留前順序之 標別。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0.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1.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海埔段 562地號
2,438 m2 × (1/4) × 3,000 元 - 324.5 萬元
= -14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7
1拍 點交
54.9 坪 / 1,037.1 萬
2025/9/9
1拍 不點交
0.6 坪 / 17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0.1 坪 / 13.9 萬
2025/8/5
3拍 不點交
4.5 坪 / 11.1 萬
2025/8/7
特拍 不點交
130.2 坪 / 27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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