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47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57-12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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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5
保證金:
17
總坪數:
23.9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23.9 坪
總現值:
402.5 萬
拍後增值:
31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57-128地號,面積 114 m2,持分 9/13,85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土地為社區通行巷道。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2年度司執字第126569號)特別減價拍賣底價。
7.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57-128地號
114 m2 × (9/13) × 51,000 元 - 85 萬元
= 31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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