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47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57-12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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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8 ~ 2025/10/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4.4
保證金:
10.9
總坪數:
23.9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23.9 坪
總現值:
402.5 萬
拍後增值:
348.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57-128地號,面積 114 m2,持分 9/13,54.4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11,總底價 85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2拍,2025/7/2,總底價 68萬,保證金 13.6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3拍,2025/7/23,總底價 54.4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土地為社區通行巷道。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肆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2年度司執字第126569號)特別減價拍賣底價。
4.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57-128地號
114 m2 × (9/13) × 51,000 元 - 54.4 萬元
= 348.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6
1拍 不點交
103.9 坪 / 2,540 萬
2025/8/6
1拍 點交
24.9 坪 / 724 萬
2025/8/5
1拍 部分點交
47.5 坪 / 1,800 萬
2025/8/5
3拍 不點交
4,916 坪 / 7,168 萬
2025/8/5
3拍 點交
5.3 坪 / 128 萬
2025/8/12
3拍 點交
63.3 坪 / 897.4 萬
2025/8/13
特拍 點交
70.2 坪 / 1,699.5 萬
2025/8/12
特拍 不點交
4.3 坪 / 29.8 萬
2025/8/5
特拍 部分點交
54.4 坪 / 5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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