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32037

臺南市中西區南廠段4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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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6 ~ 2026/01/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8.8
保證金:
37.8
總坪數:
6.7
坪單價:
28.4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總現值:
80.8 萬
拍後增值:
-1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南廠段 45地號,面積 22 m2,持分 1/1,188.8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7/29,總底價 232.9萬,保證金 46.6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2拍,2025/9/23,總底價 209.7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31.5萬/坪,流標
3拍,2025/10/14,總底價 188.8萬,保證金 37.8萬,坪單價 28.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4年4月16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5地 號現上有一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號碼為臺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一段761巷14號); 另據前案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使用現況上有一棟建物坐落、無臨路。又本 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 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28226號)第三次拍賣底價。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 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4.
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如為債務人所有,應買人應特別注意民法第425條 之
5.
民法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關於推定租賃關係、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南廠段 45地號
22 m2 × (1/1) × 36,700 元 - 188.8 萬元
= -1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62.1 坪 / 1,100 萬
2025/11/11
1拍 點交
1.9 坪 / 70 萬
2025/11/11
1拍 部分點交
31.1 坪 / 1,000 萬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102 坪 / 4,297 萬
2025/11/4
1拍 不點交
22.7 坪 / 400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1 坪 / 37.9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9.6 坪 / 160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17.7 坪 / 150 萬
2025/11/5
2拍 部分點交
117.3 坪 / 1,602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566.2 坪 / 8,6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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