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良56374

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100巷21弄22號二樓之2

1拍 點交 待拍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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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3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920
保證金:
184
總坪數:
29.3
坪單價:
31.4萬/坪
持分地坪:
10.9 坪
公告建坪:
29.3 坪
總現值:
218 萬
拍後增值:
-1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6.7 坪
附建坪:
2.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3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公英段 8地號,面積 70,816 m2,持分 5085/10000000,40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100巷21弄22號二樓之2,建號 2595,持分 1/1,520 萬
二層:88.18合計:88.18 陽台8.8 (13層樓房、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系爭建物久無人居住,目前積欠管理費新臺幣12,600元,每月管理費為700元,並有一 編號B016號平面車位;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系爭建物現況閒置未用,已無水電,且有地下一 層平面車位,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6.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拍定後各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建物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 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 受人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7.
本件有積欠管理費,請應買人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人是否負擔前手之欠繳之管理費,與 本院權責無涉。 六、本件有編號B016號平面車位,惟有無停車使用權,請投標人自行查證,若有爭議,請依實 體確定判決救濟,與本院權限無涉,請投標人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建物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13.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良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公英段 8地號
70,816 m2 × (5085/10000000) × 60,527 元 - 400 萬元
= -1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9
1拍 不點交
0.2 坪 / 12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1.4 坪 / 80 萬
2025/9/9
1拍 不點交
14.6 坪 / 395 萬
2025/8/20
1拍 點交
105.3 坪 / 3,700 萬
2025/8/26
1拍 不點交
2,708.8 坪 / 74,270 萬
2025/9/10
1拍 不點交
43.3 坪 / 4,670 萬
2025/8/20
2拍 部分點交
48 坪 / 972 萬
2025/8/26
2拍 部分點交
28.2 坪 / 800 萬
2025/8/20
3拍 不點交
6.5 坪 / 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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