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158

高雄市杉林區司馬段99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2
  • 114 點閱
  • 0 列管
  • 2025/7/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8 ~ 2025/10/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9
總坪數:
21.7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21.7 坪
總現值:
9.9 萬
拍後增值:
-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杉林區 司馬段 996地號,面積 276.3 m2,持分 1/10,3.2 萬
2.
高雄市 杉林區 司馬段 998地號,面積 440.8 m2,持分 1/10,1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11,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5/7/2,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3拍,2025/7/23,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2月1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96地號土地上有福德祠及磚造平房乙棟(司馬路2巷2號),998地號土地上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玖萬貳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996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5.
996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99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杉林區 司馬段 996地號
276.3 m2 × (1/10) × 710 元 - 3.2 萬元
= -1.2萬元
2.
高雄市 杉林區 司馬段 998地號
440.8 m2 × (1/10) × 1,800 元 - 16 萬元
= -8.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5
特拍 不點交
73.4 坪 / 30.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杉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