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3順120849二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北段63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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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
保證金:
7.6
總坪數:
0.5
坪單價:
69.3萬/坪
持分地坪:
0.5 坪
總現值:
31.5 萬
拍後增值:
-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三重區 福德北段 639地號,面積 9.6 m2,持分 1/16,13 萬
(住宅區 )
2.
新北市 三重區 福德北段 641地號,面積 19.4 m2,持分 1/16,25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17,總底價 46.2萬,保證金 9.2萬,坪單價 84.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標的641號土地為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北路21巷21號建物之坐落基地,639號 土地部分為上開建物坐落,部分為上開建物前之巷弄土地,上述建物使用土地 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之列,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因係拍賣土地應有部 分,查無分管契約,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 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 有持分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 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3.
本件拍賣標的物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 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就坐落之拍賣土 地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或其他亦主張得優先承買之人對該第三人是否有優 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待 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標的物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即按
4.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上開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 否有徵收或協議價購等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 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三重區 福德北段 639地號
9.6 m2 × (1/16) × 174,000 元 - 13 萬元
= -2.6萬元
2.
新北市 三重區 福德北段 641地號
19.4 m2 × (1/16) × 174,000 元 - 25 萬元
= -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8.7 坪 / 531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3.4 坪 / 175.4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1.6 坪 / 53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0.3 坪 / 45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5.4 坪 / 450 萬
2025/8/15
1拍 不點交
1 坪 / 64.1 萬
2025/8/21
2拍 不點交
9.7 坪 / 800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2.3 坪 / 1,500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3.7 坪 / 18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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