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四333

新北市三重區過田段65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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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0 ~ 2026/03/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
保證金:
1.6
總坪數:
0.1
坪單價:
94.4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總現值:
11.1 萬
拍後增值:
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重區 過田段 650地號,面積 40.3 m2,持分 1/144,8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12,總底價 12.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147.5萬/坪,流標
2拍,2025/12/3,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118萬/坪,流標
3拍,2025/12/24,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9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6月23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事務所人員稱:本件土地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下同)重新路、過圳街交叉口往西北方延伸之長約14公尺、寬約3公尺之長條形土地,即忠孝大橋快速道路下方,部分為道路用地,部分為人行道,其上無建物占用等等。惟其等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就此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關於土地相關形狀、坡度、臨路情形等,尚難以文字予完整描繪,請投標人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確認。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分區,據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依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103年9月28日)為道路用地。
4.
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所示,本件拍賣標的查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另依新北市三重區公所函,本件拍賣標的就是否領有依建築法之建築執照(自用農舍、雜照工程與就地整建證明等執照)查無相關資料可提供。
5.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辨別先後時,以抽籤決定之。
7.
本件拍賣標的無抵押權登記。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得標,則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者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六、倘主張優先承買者因故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本件拍賣標的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需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俟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9.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又本件拍賣標的是否業經徵收、協議價購,或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向主管機關查明以行投標決策,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11.
若於本件標的拍定日(含)以前,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等情形者,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並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拍定人不得異議。
12.
刊登於網站或其他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重區 過田段 650地號
40.3 m2 × (1/144) × 397,000 元 - 8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7
1拍 不點交
0.5 坪 / 30 萬
2026/1/15
1拍 點交
28.1 坪 / 1,356 萬
2026/3/12
1拍 不點交
83.5 坪 / 3,751 萬
2026/1/16
1拍 不點交
2.3 坪 / 362 萬
2026/1/16
1拍 點交
1.9 坪 / 306 萬
2026/1/15
1拍 點交
25.4 坪 / 828 萬
2026/1/15
1拍 點交
16.9 坪 / 1,120 萬
2026/1/21
2拍 部分點交
30.7 坪 / 1,099.2 萬
2026/1/21
2拍 不點交
4 坪 / 178.4 萬
2026/1/21
2拍 不點交
1.6 坪 / 10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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