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3月25日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按門鈴無人應門但有增建114年4月24日指界1751地號, 地政表示此土地為既成巷道,自編號278139路燈器算44.6M左右,有仁愛街102巷1號及106號建 物雨遮部分占用。114年4月24日警局查報表示目前為共有人丁0揚家屬使用中。因本件拍賣債務
5.
3456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 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6.
債權人未查報系封建物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 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向本 院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