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乙78540

彰化縣二林鎮詹厝段78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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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2.4
保證金:
8.5
總坪數:
26.7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26.7 坪
總現值:
33.6 萬
拍後增值:
-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6地號,面積 744.5 m2,持分 1/36,9.6 萬
2.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7地號,面積 765.2 m2,持分 1/36,10.4 萬
3.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90地號,面積 112 m2,持分 1/3,17.6 萬
4.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99地號,面積 329.8 m2,持分 267/9630,4.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16,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鐵 皮建物及磚造建物坐落,部分為巷道,部分為空地,部分雜草樹木。債權人代 理人稱前開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 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 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 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 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 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 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4)
1.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6地號
744.5 m2 × (1/36) × 3,800 元 - 9.6 萬元
= -1.7萬元
2.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7地號
765.2 m2 × (1/36) × 3,800 元 - 10.4 萬元
= -2.3萬元
3.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90地號
112 m2 × (1/3) × 3,800 元 - 17.6 萬元
= -3.4萬元
4.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99地號
329.8 m2 × (267/9630) × 3,800 元 - 4.8 萬元
= -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4
1拍 不點交
13.9 坪 / 155 萬
2025/8/5
1拍 不點交
17.6 坪 / 65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7.9 坪 / 2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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