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9地號土地設有鐵皮圍籬之停車場、近高城七街28號一側有鐵皮建物坐落、另近高城七街21巷27號有一層樓高建物坐落,部分有菜園施種。而經債權人查報稱19地號土地之停車場管理人員為共有人之一,現代債務人管理出租土地供停車使用,又菜園係供鄰居無償種植;
4.
286地號土地為高城九街與永興街相連之道路;惟實際情形及使用土地法律依據等,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
6.
19地號土地,係拍賣所有權之應有部分,而債務人無實際占有部分或查無分管情形;
7.
286地號土地現為道路使用,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11.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2.
本件拍賣標的19地號土地係拍賣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19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或農作物,如係基於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或耕地租用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或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者,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13.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19地號土地屬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民國68年03月17日)之學校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收、需地機關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286地號土地屬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民國83年08月05日)之乙種工業區。而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最新使用分區,或其他使用管制及開發等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執。
14.
本件拍賣標的19地號土地現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由學校用地變更為第二種住宅區,而依桃園市政府111年3月1日府都計字第1110044801號函稱該都市計畫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現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作業。
15.
本件拍賣標的位屬「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之變更都市計畫範圍,而依桃園市政府地政局114年3月19日桃地重字第1140016541號函稱因屬桃園市第46期龍壽市地重劃區範圍內,重劃計畫書草案前經內政部114年3月3日招開審查會議原則同意,現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正重劃計畫書草案,待修正完竣後,續辦重劃計畫書報部核定及移請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都市計畫發布實施等作業。是本件因部分債權人聲請儘速拍賣,則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係以變更後之使用地類別(第二種住宅區)之估定價格核定最低拍賣價格,惟因市地重劃尚未完成(重劃後地號、面積、位置、權利範圍,抑或所有權人是否應為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或費用負擔等,『均屬未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投標前請自行向相關單位申請查詢都市計畫變更抑或市地重劃進度與事宜。
16.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