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卯43三

高雄市杉林區茄苳湖段34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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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
保證金:
3
總坪數:
144.1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44.1 坪
總現值:
11.9 萬
拍後增值:
-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茄苳湖段 349-2地號,面積 53,341 m2,持分 1/112,1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7月3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349─2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茄苳巷
3.
11號建物及茄苳巷26號北辰宮廟後方一小部分及雜樹林。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上之建物均為共有人所有。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本件不動產依「標別」分別拍賣,依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但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於開標前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9.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11.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茄苳湖段 349-2地號
53,341 m2 × (1/112) × 250 元 - 15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230.4 坪 / 70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194.2 坪 / 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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