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106乙

彰化縣二林鎮西庄里同安巷18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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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0
保證金:
2
總坪數:
30.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30.6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30.6 坪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彰化縣二林鎮西庄里同安巷18號,建號 103,持分 33334/100000,10 萬
地面層:278.51 合計:278.51 走廊:24.79平方公尺
法院筆錄 (4)
2.
本件僅拍賣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應有部分,基地不在拍賣範圍,建物所座落基地為第三人所有,占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並自行負擔基地所有權人訴請拆屋還地之風險。查封時,據在場人稱:現由共有人居住使用;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又因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3.
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斟酌注意,並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法院或本公司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建物其坐落之基地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出租人或基地所有人之情形,除其占用範圍有不得分割之情形外,僅就其建築房屋基地範圍內,該出租人或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9.3 坪 / 1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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