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現分別由第三人簡惠心及李金信承租中,拍定後不點交。
3.
拍賣之85-27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係拍賣建物出入通行所必需,拍定後不點交。
4.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3931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部分跨建在同段85-27地號上,其占有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8.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拍賣之86-37地號土地登記謄本有記載「法定部份空地面積38平方公尺」,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