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恭27241

苗栗縣苗栗市自強路55巷9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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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19.5
保證金:
23.9
總坪數:
15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公告建坪:
15 坪
總現值:
38 萬
拍後增值:
-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3.8 坪
附建坪:
1.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苗栗市 芒埔段 614-8地號,面積 36 m2,持分 1/4,4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苗栗市 芒埔段 619-6地號,面積 53 m2,持分 1/4,6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苗栗縣苗栗市自強路55巷9號,建號 1197,持分 1/4,5 萬
一層:39.60二層:51.89停子腳:12.29合計:103.78 (住家用、加強磚造、二層)
2.
苗栗縣苗栗市自強路55巷9號,建號 4172,持分 1/4,3.5 萬
一層:18.45二層:4.37三層:55.80合計:78.62 雨遮15.30 (住家用、加強磚造、鋼架造)
法院筆錄 (8)
2.
113年10月21日現場查封時,共有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測量稱:「查封之建物
3.
二樓後方及三樓均為增建」,債權人代理人請求就增建部分測量查封。債務人在場稱: 「建物為自住,無出租、出借」,另經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除有一點壁癌外,無其餘影響 交易之特殊情事」。
4.
本件經現場初步調查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 然死亡等情事,已如上述。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與實 際情況不符,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均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均不點交。
6.
不動產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拍賣之暫編4172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 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得標人應負擔被建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 保請求權。如有第三人就建物所有權有異議並提起訴訟,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 依訴訟結果通知拍定人繳納價金及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 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 拒絕應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苗栗市 芒埔段 614-8地號
36 m2 × (1/4) × 17,100 元 - 45 萬元
= -29.6萬元
2.
苗栗縣 苗栗市 芒埔段 619-6地號
53 m2 × (1/4) × 17,100 元 - 66 萬元
= -4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部分點交
30.6 坪 / 417 萬
2025/7/30
1拍 不點交
6.9 坪 / 78 萬
2025/8/5
1拍 不點交
5.5 坪 / 310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1.2 坪 / 21.6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2.6 坪 / 47.2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61.4 坪 / 740 萬
2025/7/30
2拍 點交
23.7 坪 / 152.8 萬
2025/7/29
2拍 不點交
6.7 坪 / 28 萬
2025/8/5
2拍 不點交
9.6 坪 / 392 萬
2025/8/5
2拍 點交
6.4 坪 / 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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