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土地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其上有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 44巷13號、13之1號、13之16號部分占用,13號建物門牌已剝落,信箱內有信 件,大門已被封住似無人居住。餘部分為山坡地雜木林。復經債權人陳報,建 物使用土地權源不明。
6.
本件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公園用地。 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 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