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248─3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文山區興德路46號建物及其北側無門牌鐵皮建物之東側,其上坐落無門牌鐵皮屋,因自興德路無法進入該地號土地,又繞至門牌號碼文山區興德路50號建物後方亦因鐵網阻隔,無路可達;惟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鐵皮屋占用情形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3.
248─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惟最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份比例共同承買之。
5.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