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439地號土地位於懷遠堂(祖祠)下方2座墳墓之西側約30公尺處,亦位於人工邊坡編號4639─WS─RCR─0007號北方約100公尺處,部分有種植農作物(有搭鐵架),部分雜草叢生,其上有一鐵皮建物,屋內放置雜物,經過一片墳墓區即可到達該土地,其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上開占用問題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