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慎8781

基隆市中正區長潭段975-1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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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31 ~ 2026/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02.6
保證金:
1,300.6
總坪數:
1,067.2
坪單價:
6.1萬/坪
持分地坪:
1,067.2 坪
總現值:
7,655.8 萬
拍後增值:
1,15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基隆市 中正區 長潭段 975-12地號,面積 2,567 m2,持分 1/1,4,696.3 萬
2.
基隆市 中正區 長潭段 975-42地號,面積 496 m2,持分 1/1,939.3 萬
3.
基隆市 中正區 長潭段 975-43地號,面積 465 m2,持分 1/1,867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8/27,總底價 9,000萬,保證金 1,800萬,坪單價 8.4萬/坪,流標
2拍,2025/9/24,總底價 7,650萬,保證金 1,530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3拍,2025/10/22,總底價 6,502.6萬,保證金 1,300.6萬,坪單價 6.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7)
1.
據113年5月17日及前次執行筆錄之地政人員指界稱:975-12地號土地位於 新豐街161巷巷口往上方之道路,975-42地號土地為新豐街161巷內(51號、53 號前方)之道路,975-43地號土地位於新豐街161巷108號左側巷道道路。另據 本次及前次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標的目前用途為道路,其危險及嫌惡設施有變電所,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各標的上之建物占有權源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處理,拍定後不點交,又本件拍賣標的不含地上建物,請投標人注意。
2.
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 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 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審慎評估是否投標,本件拍定(應買、承受) 後,倘有公用地役權(通行權)之相關爭議,均應由拍定(應買、承受)人自 理,請投標人注意。
3.
據謄本所示,本件975-
4.
975-
5.
975-43地號三筆土地均記載:內有部 分法定空地,又據前次執行函詢基隆市政府回函,本件975-
6.
975-
7.
975-4 3地號土地皆為
8.
基使字第0053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範圍內,又依建築法 第11條規定:應留設之法定空地,非依規定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 用,故投標(應買、承受)人應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再向主管機關、地政 機關確認釐清本件土地於買受後是否確定可辦理移轉登記、是否得為其他開發 或使用、是否得聲請建築使用、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限制等,並應自行查明相 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嗣後不得以不能辦理移轉登記或為其他使用為由, 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應買、承受)之表示,之後如有不能辦理移轉登記或為 其他使用情事,應另循行政訴訟救濟途徑處理。又拍定(應買、承受)後,拍 定(應買、承受)人與上載使用執照、建造執照相關建物所有人間之權利義務 關係均由拍定(應買、承受)人自理,如有爭議,應另循其他法律途徑解決處 理,以上各點投標(應買、承受)人應詳細釐清、思考後再為決定,請投標人 注意。
9.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民法第426 條之
10.
第460條之1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惟優先承買權人僅得就其具備優先承 買條件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並應提出其確有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拍定 (應買、承受)人須待建物之所有權人經通知而不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方得確 定拍定,期間可能耗時尚久,請投標人注意。又建物之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 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購買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 (應買、承受)人或共有人就該剩餘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11.
拍定(應買、承受)人就拍賣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故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前應務必親自再行前往查明釐清,投 標(應買、承受)人嗣後不得再以標的物有此等瑕疵或其他相關問題,要求撤 銷拍定(應買、承受),請投標(應買、承受)人注意。 六、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975-
12.
975-
13.
975-4 3地號土地共同設定有華南商業銀行之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台幣4000萬 元。
14.
另據基隆市政府函文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975-42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 道路用地(計畫道路),且為公共設施保留地,975-
15.
975-43地號土地之使 用分區為住宅區(住
16.
,且為建築開發應留設之私設巷道,惟實際使用分區 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關土地法、都市計劃法、 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農 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 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或其他中央政府及地方政 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自行查明釐清,請投標人注意。
17.
本件拍賣之標的是否業經協議價購?將來是否將被徵收?是否為公共設施 保留地?是否為法定空地?如為法定空地是否有約定專用?或是否有其他使用
土地增值 (3)
1.
基隆市 中正區 長潭段 975-12地號
2,567 m2 × (1/1) × 21,700 元 - 4,696.3 萬元
= 874.1萬元
2.
基隆市 中正區 長潭段 975-42地號
496 m2 × (1/1) × 21,700 元 - 939.3 萬元
= 137萬元
3.
基隆市 中正區 長潭段 975-43地號
465 m2 × (1/1) × 21,700 元 - 867 萬元
= 14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31.6 坪 / 591 萬
2025/11/12
1拍 點交
41.9 坪 / 2,415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132.7 坪 / 131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45 坪 / 1,764 萬
2025/11/26
2拍 不點交
11 坪 / 385.5 萬
2025/11/26
2拍 點交
32.6 坪 / 243.2 萬
2025/11/25
2拍 不點交
1.7 坪 / 43.6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17.1 坪 / 395.3 萬
2025/11/12
3拍 不點交
253.5 坪 / 1,214.1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812.1 坪 / 20,75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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