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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11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742地號土地位於編號494004號電線桿西南方約22公尺處,其上部分為雜木 林、部分為道路。其鄰接741地號土地(非本件拍賣標的)上有一新建土地公 廟,惟該土地公廟是否占用742地號土地,(於實地鑑界前)不明。」等語。 本件僅拍賣1筆土地。上揭741地號土地、土地公廟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又倘系 封土地上另有其他定著物、農林經濟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上開7 41地號土地、土地公廟及其他定著物、農林經濟作物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 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依據民國114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可。大眾運輸條 件:可。地區未來發展潛力:平穩。」等語。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