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據查封筆錄記載、債權人具狀陳報:拍賣建物增建部分與主建物相通,無獨立出入口,增建部分經側量暫編定為2208建號,一樓為客廳、倉庫使用,有米、紙箱、辦公桌以及米行營業用機具等,二樓據在場道親稱為債務人自用,三樓為晉德道場晉明佛堂,在場道親稱每周六晚上會有共修活動,四樓為私人佛堂,有囤放雜物,四樓有一鋁梯可通往頂樓加蓋,設有水塔。六、本件2208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