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標的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 見,又據分局查報係由債務人自住,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 查明。
3.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1607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拍定後由拍定人 自理,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 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4.
本件拍賣建物一樓車庫雨遮部份破裂,屋內有部份壁癌,牆壁龜裂、剝落等情形,請投標 人自行注意。
8.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