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聖40108

新竹縣芎林鄉大華段610地號

特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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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52.6
保證金:
210.5
總坪數:
50.4
坪單價:
20.9萬/坪
持分地坪:
50.4 坪
總現值:
499.7 萬
拍後增值:
-55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芎林鄉 大華段 610地號,面積 166.6 m2,持分 1/1,1,052.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9/10,總底價 1,714萬,保證金 342.8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5/10/8,總底價 1,456.9萬,保證金 291.4萬,坪單價 28.9萬/坪,流標
3拍,2025/11/5,總底價 1,238.4萬,保證金 247.7萬,坪單價 24.6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13~2026/2/12,總底價 1,238.4萬,保證金 247.7萬,坪單價 24.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上有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 記,門牌號碼為新竹縣芎林鄉文衡路358號之房屋坐落,建物未占用之土地為雜 草空地。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 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其餘 部分按現況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5.
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不在環保署網站所載受污染場址範圍內,惟 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0.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1.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芎林鄉 大華段 610地號
166.6 m2 × (1/1) × 30,000 元 - 1,052.6 萬元
= -55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1
1拍 點交
391.4 坪 / 846 萬
2026/3/11
1拍 不點交
73.4 坪 / 150 萬
2026/3/11
1拍 點交
25.1 坪 / 55 萬
2026/3/18
2拍 不點交
134.7 坪 / 368 萬
2026/3/18
2拍 點交
152.4 坪 / 393.6 萬
2026/2/5
2拍 不點交
130.4 坪 / 187.2 萬
2026/3/10
3拍 不點交
136.7 坪 / 12.8 萬
2026/3/11
3拍 不點交
44.1 坪 / 87 萬
2026/3/11
3拍 點交
11.8 坪 / 2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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