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本件171─82地號土地上建有門牌:「台中市西區向上路一段17巷5弄5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物大門已無門扇,屋況陳舊,一樓為磚造,
8.
三樓為鋼鐵造,現況有人居住使用,惟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因本件拍賣標的地形曲折,障礙物眾多,無法測量座落位置及確實面積,可能會與實際測量結果不相符合,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所共有之標的物有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本件拍賣條件以就該標別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
10.
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不動產之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