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3火201213

新北市板橋區忠孝路141號三樓

1拍 點交 待拍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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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1,039
保證金:
208
總坪數:
19.2
坪單價:
54.2萬/坪
持分地坪:
7.9 坪
公告建坪:
19.2 坪
總現值:
510.4 萬
拍後增值:
-45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9.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4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忠孝段 253地號,面積 104 m2,持分 1/4,97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新北市板橋區忠孝路141號三樓,建號 580,持分 1/1,65 萬
第三層:58.56合計:58.56 (加強磚造4層)
2.
新北市板橋區忠孝路141號三樓(未登記部分),建號 3481,持分 1/1,4 萬
第三層:4.80合計:4.8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拍賣不動產土地應有部分與建物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價得標,抵押權拍定後均塗 銷。
3.
本件標的3481建號為未登記部分,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已有違章建築認定紀 錄,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
4.
標的建物坐落基地係屬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住宅區,現有第三人承租中,惟無提出租約,現 占有人並自承係由家人協助自114年1月1日起承租,然本院於該承租日前即已查封,承租行為有 違查封效力,且本件雙方當事人及現占有人對前開情形無表示意見,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9.
經查詢相關機關,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形, 另未發現有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又依鑑定報告稱,該標的之土地為住宅區。惟因調查限度難 以查明,相關調查結果及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並評估衡量,綜合考量相關風 險再行投標。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本院就上開事由所載 使用情形不明或未盡調查能事等理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0.
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 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1.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12.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 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 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 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3.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 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 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 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4.
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 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 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 產。
15.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 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 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忠孝段 253地號
104 m2 × (1/4) × 196,299 元 - 970 萬元
= -45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7
1拍 不點交
1.8 坪 / 176 萬
2025/8/20
1拍 不點交
5.1 坪 / 135 萬
2025/8/20
1拍 不點交
10.5 坪 / 433 萬
2025/9/8
其他 部分點交
44.8 坪 / 1,398 萬
2025/9/11
1拍 點交
23.4 坪 / 2,076.5 萬
2025/8/15
1拍 不點交
90.8 坪 / 3,793 萬
2025/8/27
1拍 部分點交
27.7 坪 / 760 萬
2025/8/27
2拍 不點交
21.3 坪 / 355 萬
2025/8/18
1拍 點交
42.7 坪 / 3,350 萬
2025/8/21
2拍 點交
42.7 坪 / 3,8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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