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九300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75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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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245.1
保證金:
49
總坪數:
3.9
坪單價:
62.2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公告建坪:
3.9 坪
總現值:
135.2 萬
拍後增值:
-10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7 坪
增建坪:
1.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板橋區 光仁段 2339地號,面積 168 m2,持分 2/75,235 萬
(住宅區 )
2.
新北市 板橋區 光仁段 2339-1地號,面積 4 m2,持分 2/75,6.5 萬
(住宅區 )
建物 (4)
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75號,建號 1575,持分 1/25,1 萬
騎樓:16.55 1層:95.33 合計:111.88 (3層樓加強磚造)
2.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75號2樓,建號 6086,持分 1/25,1 萬
2層:111.88 合計:111.88 (3層樓加強磚造)
3.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75號未登記部分,建號 9965,持分 1/25,0.8 萬
1層:53.00 合計:53.0 (3層樓加強磚造)
4.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75號二樓未登記部分,建號 9966,持分 1/25,0.8 萬
2層:48.87 合計:48.87 (3層樓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12)
2.
本件於114年2月7日會同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指界及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據地政人員稱2339─1地號位於中山路2段75號建物之部分騎樓;本件建物75號1樓承租人張○臣在場稱其係自102年起向共有人許○展承租,並開「鉅全水電材料行」,承租標的僅1樓,1樓與2樓間無內梯可達;本件建物75號2樓需從75號建物旁樓梯進入,債務人母親許林○嬌在場稱2樓現由其與家人、建物共有人居住使用。本件係拍賣建物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建物現況調查時,在場人均表示無聽聞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漏水、火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等情事,惟有關強制執行法第77條第1項第2款之調查事項,由於債權人及債務人對拍賣各有不同考量,雙方願意揭露之資訊未必完全真實,依不動產鑑定報告書所載,經查詢公開資訊網站,查無海砂屋、輻射屋、震災、火災、非自然死亡之列管,然因法院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以及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不動產交易價值之特殊情事(如:工業住宅、嫌惡設施…等)。而法院已就相關函查資訊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若得標後不得以有前開情形不明為由而異議或主張物之瑕疵(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而主張減價或拍賣無效或主張撤銷拍賣程序,如有不同意者,請慎重考慮勿投標,投標應買視為同意此拍賣條件。
4.
依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板橋分處函所示,本件板橋區光仁段
5.
2339─1地號土地分別滯欠工程受益費49萬8,176元及1萬1,861元,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2條第1項、第6條第3項、內政部72年3月19日台內營字第145233號函略以:各級政府徵收工程受益費,受益之土地及其改良物公告後之移轉,應由買受人出具承諾書,願繳納工程受益費,始得辦理移轉登記,經查封拍賣者亦同。
7.
本件拍賣標的
8.
9966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故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係違建,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函覆本件違建處理情形:本大隊已有違章建築認定紀錄。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本件標的如拍定後查得尚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須併同移轉方得為所有權移轉登記部分而無法辦理本件所有權移轉登記情事,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1.
本件建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除買受人為建物共有人外,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為公同共有,則其優先承買權,需由其公同共有人共同行使)。
12.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法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法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3.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站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4.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板橋區 光仁段 2339地號
168 m2 × (2/75) × 293,848 元 - 235 萬元
= -103.4萬元
2.
新北市 板橋區 光仁段 2339-1地號
4 m2 × (2/75) × 334,000 元 - 6.5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9
1拍 點交
23.4 坪 / 1,407.4 萬
2025/11/10
1拍 不點交
65.4 坪 / 11,236 萬
2025/11/13
1拍 點交
70.7 坪 / 3,050 萬
2025/11/13
1拍 不點交
233.6 坪 / 8,130 萬
2025/10/22
1拍 點交
19.4 坪 / 1,848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11.4 坪 / 823 萬
2025/10/15
1拍 點交
22.7 坪 / 2,294.4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96.4 坪 / 6,217.6 萬
2025/10/20
1拍 點交
0.7 坪 / 42 萬
2025/10/16
1拍 不點交
6 坪 / 26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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