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廉27811

新北市板橋區大勇街9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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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6 週五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657
保證金:
332
總坪數:
27.9
坪單價:
59.3萬/坪
持分地坪:
8.6 坪
公告建坪:
27.9 坪
總現值:
555.8 萬
拍後增值:
-1,00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7.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國光段 982地號,面積 114 m2,持分 1/4,1,563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新北市板橋區大勇街9號,建號 1402,持分 1/1,90 萬
一層:75.87合計:75.87 (住家用、4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2.
新北市板橋區大勇街9號,建號 4450,持分 1/1,4 萬
一層:16.44合計:16.44
法院筆錄 (8)
2.
本院現場查封時,租客吳O中在場,稱此處為其工作處。據陳報之租約,出租人為李素貞,租期 自113年10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租金每月新臺幣23,000元。因本院查封時標的已出租,拍定 後不點交。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建物外觀貼有鎧弘企業社之字號及招牌。
6.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7.
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 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本件4450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 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 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定。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 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 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9.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0.
本件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 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 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債權人、債務人所揭露之資訊未必完全真實,縱經本院以通常 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至現場查訪,多方蒐集資訊,拍定後買 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得標後不得再執此理由聲明異議,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11.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 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 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12.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 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國光段 982地號
114 m2 × (1/4) × 195,000 元 - 1,563 萬元
= -1,00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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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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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坪 / 40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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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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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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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坪 / 1,920 萬
2026/1/28
1拍 不點交
4.7 坪 / 186.1 萬
2026/2/10
1拍 不點交
5.9 坪 / 202 萬
2026/2/9
1拍 點交
19.1 坪 / 1,055 萬
2026/1/27
1拍 不點交
2.9 坪 / 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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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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