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985建號據債權人陳報隔為6間套房,其中5間出租,1間由債務人居住,11962建號包含4樓 增建及4樓頂層增建部分,4樓頂層增建部分由債務人父親居住,與4樓間無內梯相通,係經由公 梯出入;另927-5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上開建物後方之下水道(防火巷)。
3.
11962建號因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應自行承擔經主 管機關依建管法令辦理拆除之風險。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 例共同承買之。
8.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