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日162658

新北市新莊區中興街24號4樓

1拍 點交 待拍
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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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1,165
保證金:
233
總坪數:
37.3
坪單價:
31.2萬/坪
持分地坪:
7.4 坪
公告建坪:
37.3 坪
總現值:
504.4 萬
拍後增值:
-43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37.3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4層
謝文章
謝文章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法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396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新莊區 全安段 408地號,面積 97.5 m2,持分 1/4,94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新北市新莊區中興街24號4樓,建號 1333,持分 1/1,125 萬
四層:61.59陽台:4.36合計:65.95 (4層樓加強磚造)
2.
新北市新莊區中興街24號4樓,建號 5155,持分 1/1,100 萬
第四層頂一層未登記部分:57.34合計:57.34 (4層)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於本院查封時,債權人表示現無人居住,現場亦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3.
土地應有部分與建物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另標的建物有嚴重壁癌情形,而標的5 155建號為增建,為頂樓鐵皮增建,與隔壁增建共用大門,進入後又分左右兩側門口,拍定人或 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
7.
經查詢相關機關,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發生非 自然死亡等情形。又依鑑定報告稱,該標的之土地為住宅區。另據本院查封時發現及債權人表 示,標的建物有嚴重壁癌情形。惟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相關調查結果及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 行向主管機關查明並評估衡量,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 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本院就上開事由所載使用情形不明或未盡調查能事等理由,請求增 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六、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 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9.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10.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 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 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 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1.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 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 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 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2.
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 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 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 產。
13.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 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 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新莊區 全安段 408地號
97.5 m2 × (1/4) × 207,000 元 - 940 萬元
= -43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6
1拍 部分點交
30.3 坪 / 2,180 萬
2026/6/9
1拍 點交
28.8 坪 / 910.9 萬
2026/6/11
1拍 不點交
2.5 坪 / 85 萬
2026/6/9
1拍 不點交
28.9 坪 / 1,730 萬
2026/6/8
1拍 點交
30.7 坪 / 1,734 萬
2026/6/16
2拍 不點交
9.8 坪 / 214.6 萬
2026/6/4
2拍 點交
17.7 坪 / 704 萬
2026/6/9
3拍 不點交
1.6 坪 / 123 萬
2026/6/23
3拍 點交
71.2 坪 / 1,236 萬
2026/6/11
特拍 點交
97.1 坪 / 6,6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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