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日86533

新北市永和區環河西路2段209巷7號11樓之2

1拍 不點交 待拍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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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3,500
保證金:
700
總坪數:
29
坪單價:
120.7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公告建坪:
29 坪
總現值:
250.1 萬
拍後增值:
-1,84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5.9 坪
附建坪:
3.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永和區 保生段 437地號,面積 6,266.1 m2,持分 194/100000,2,10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新北市永和區環河西路2段209巷7號11樓之2,建號 1982,持分 1/1,1,400 萬
11層:85.54合計:85.54 陽台9.5,花台0.83 (鋼筋混凝土造21層樓)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應有部分與建物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3.
依據本院查封時,債務人父親在場表示債務人與其同住於該處,為自住,拍定後點交。
4.
依據本院查封時,債務人父親表示有車位,位於B3-107號,惟系爭停車位之實際狀況及就有無分管約定或其他使用協議等情事,均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且應買人於拍定後 不得以系爭車位之有無或得否使用系爭停車位為由向本院爭執、異議、請求減少價金或聲 請撤銷拍定。另因系爭停車位係屬建物之共用部分,故縱確有停車位,拍定後仍不點交, 請應買人注意。
8.
經查詢相關機關,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發生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相關調查結果及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 機關查明並評估衡量,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 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本院就上開事由所載使用情形不明或未盡調查能事等理由,請求增 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六、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 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0.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11.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 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 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 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2.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 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 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 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3.
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 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 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 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4.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 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永和區 保生段 437地號
6,266.1 m2 × (194/100000) × 205,765 元 - 2,100 萬元
= -1,84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9
1拍 不點交
4.5 坪 / 378 萬
2025/9/22
1拍 點交
41.4 坪 / 1,294 萬
2025/8/27
1拍 點交
33.6 坪 / 1,555.9 萬
2025/8/27
1拍 不點交
8.4 坪 / 2,270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8.4 坪 / 102 萬
2025/9/18
1拍 不點交
30.1 坪 / 1,210 萬
2025/8/20
1拍 部分點交
39.4 坪 / 1,561 萬
2025/10/13
1拍 點交
63.7 坪 / 3,590 萬
2025/9/8
1拍 點交
30.9 坪 / 2,450 萬
2025/9/11
1拍 點交
2.1 坪 / 3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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