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秋140650五

臺中市大甲區新美段239-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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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7
保證金:
56.1
總坪數:
46.6
坪單價:
4萬/坪
持分地坪:
46.6 坪
總現值:
426.6 萬
拍後增值:
239.6 萬
施小婷
施小婷
法拍專員
經紀業:0
地 址: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新美段 239-5地號,面積 154 m2,持分 1/1,187 萬
法院筆錄 (6)
2.
.
4.
標別一(1135地號)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 使用地類別為殯葬用地。依查封筆錄記載未臨路,僅依空照圖指出位置,依空 照圖部分土地有建物坐落。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墓地、植栽。另據債權人 陳報之照片,土地上有許氏祖先之墳墓建物坐落,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證。本 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
5.
標別二(777地號)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土地1(777 地號)為75建0032至0034號建造執照之私設道路(不計入法定空地)。依查封筆 錄記載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現有巷道。債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 後不點交。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6.
標別三土地
7.
2
8.
899地號)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 區。土地1(898地號)、土地2(899地號)為75建0386號建造執照之私設道路(不計 入法定空地)。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現有巷道。債 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其共有標 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時本標別其所共有之 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 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新美段 239-5地號
154 m2 × (1/1) × 27,700 元 - 187 萬元
= 23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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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30.6 坪 / 108 萬
2025/9/10
1拍 點交
95 坪 / 380 萬
2025/9/10
1拍 不點交
7.1 坪 / 15 萬
2025/9/10
1拍 不點交
26.4 坪 / 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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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4.2 坪 / 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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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坪 / 9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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