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7月2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竹南鎮復興段249建號建物 經檢視無增建。經檢視查封建物為新加坡式大樓,無管理員,門口出入為電子鎖。查封建物信 箱裝滿行政訴訟文書,顯久無人領取。經鄰居導往至查封建物,建物門之封膜未拆,鄰居並表 示有停車位,編號14。
3.
114年7月10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建物附屬停車位14號,並未有被占用情形。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建物為集合住宅式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之第3樓。查封建物 初步調查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狀況。
5.
本件拍賣建物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 物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又查封建物如無第三人占 用,拍定後點交。
9.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