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5月12日勘測時陳稱本件建物一至四樓後方均有增建,五樓全部亦為增 建,經入內查看,屋內已斷水,無壁癌,四周空無一物,僅地面上遺留三台電風扇,地板灰塵 堆積已厚,顯已久無人居住使用;另於民國113年10月17日假扣押查封時,845地號土地上有門 牌號碼為中正路566號之建物坐落,部分土地為該建物前方之空地,223建號之建物為空屋;另 據假扣押債權人具狀查報中正路566號房屋無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 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