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2020建號(政大二街45號)與政大二街47號、49號打通使用,為進門左手邊木板墊高位置,上有沙發座位及餐桌,地政稱並無增建,債務人之法代劉惠珍出租予第三人劉宇強使用,租期自111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止,每月租金5,000元,以租金扣抵對劉宇強之債務,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3.
拍賣標的經鑑價機關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