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稱,本件拍賣標的為新北市新莊區豐年街51巷口處(約位於同市 區豐年街49號建物旁)延伸至同市區豐年街51巷15號建物前方之道路用地, 地上目前有鐵皮屋占用,作為攤販、停車場、堆放雜物中,使用權源不 明,拍定後不點交。
6.
土地屬「新莊都市計畫」範圍,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使用移轉 有無限制拍賣請逕洽主管機關,拍定後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 拍定。(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詢)
8.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 (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 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