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3年10月17日現場查封時,系爭建物為三房兩衛一廳一廚房,內部已停電,有一停車位位於(B2,321號),據社區經理陳稱每月管理費新台幣(下同)2627元,截至當時已欠繳管理費15762元、清潔費1200元、違規費1500元,機車車位每年由住戶抽籤使用。本件拍定後依債務人占有使用現況點交。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六、本件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或公共基金、執行標的有無規約暨詳細內容為何等,均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8.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