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正150516甲

臺南市歸仁區新厝段112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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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0
保證金:
40
總坪數:
32.4
坪單價:
6.2萬/坪
持分地坪:
32.4 坪
總現值:
260 萬
拍後增值:
6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歸仁區 新厝段 1122地號,面積 62 m2,持分 1/1,120 萬
2.
臺南市 歸仁區 新厝段 1128地號,面積 45 m2,持分 1/1,80 萬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2筆土地現況均為巷道。應買人請 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分甲、乙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歸仁區 新厝段 1122地號
62 m2 × (1/1) × 24,300 元 - 120 萬元
= 30.7萬元
2.
臺南市 歸仁區 新厝段 1128地號
45 m2 × (1/1) × 24,300 元 - 80 萬元
= 29.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7
1拍 不點交
28.4 坪 / 159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0.5 坪 / 5 萬
2025/10/1
1拍 不點交
27.2 坪 / 1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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