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合158897甲

臺南市將軍區西和段36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9.6
  • 30 點閱
  • 0 列管
  • 2025/9/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9.6
保證金:
22
總坪數:
18.9
坪單價:
5.8萬/坪
持分地坪:
18.9 坪
總現值:
37 萬
拍後增值:
-7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西和段 360地號,面積 250.2 m2,持分 1/4,109.6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4年2月19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60地 號現上有果樹、一磚造平房(豬舍);另據鑑價報告記載,360地號土地部分為果 樹、空地,部分有無門牌之平房坐落。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 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及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 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西和段 360地號
250.2 m2 × (1/4) × 5,923 元 - 109.6 萬元
= -7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8
1拍 不點交
390.6 坪 / 165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23.7 坪 / 106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12.7 坪 / 30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78.4 坪 / 785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10.4 坪 / 136.8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86.1 坪 / 680 萬
2025/10/14
2拍 不點交
42.3 坪 / 7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將軍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