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216地號土地上坐落門牌為羅東鎮純精路2段186巷7號建 物,建物部分目前無人居住,但有放雜物、神明桌,其占有使用之法律權源不明,本件因係拍 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 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 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六、本標內暫編3432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 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 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