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慎18860

基隆市七堵區明德段4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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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5
保證金:
21
總坪數:
9.1
坪單價:
11.6萬/坪
持分地坪:
9.1 坪
總現值:
109.3 萬
拍後增值:
4.3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7)
1.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49-2地號,面積 11 m2,持分 940/3360,7 萬
2.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95地號,面積 62 m2,持分 940/3360,75 萬
3.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104-1地號,面積 1 m2,持分 940/3360,1 萬
4.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127-1地號,面積 4 m2,持分 940/3360,3 萬
5.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220-1地號,面積 13 m2,持分 940/3360,8 萬
6.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220-2地號,面積 11 m2,持分 940/3360,7 萬
7.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220-3地號,面積 5 m2,持分 940/3360,4 萬
法院筆錄 (13)
2.
據114年6月25日及前次執行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49-2地號土地位於七堵 區東新街73巷8號之東北方約298米處,為道路。95地號土地位於七堵區東新街7 3巷62弄5號之東側旁空地,有部分鐵皮棚架佔用。104-1地號土地位於七堵區東新街73巷64弄1號建物之西方約1米,為空地,巷道用地。127-1地號土地位於七 堵區東新街73巷
3.
20號建物之東側空地、水溝,巷弄道路。220-1地號土 地位於七堵區東新街37巷20號建物之西側空地、人行道,巷道用地。220-2地號 土地位於七堵區東新街39號建物之西方約8米處,為停車場、空地,37巷之道路 用地。220-3地號土地位於七堵區東新街37巷20號建物之西方約8米處,為空 地、道路。又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實際情形應以地政機關實地鑑界之 位置為準。又本件各標的上之建物占有權源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拍 定後不點交,又本件拍賣標的不含地上建物,請投標人注意。另本標的現況部 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 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明,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處理,審慎評估是否投標,本件拍定(應買、承受)後,倘有公用地役權 (通行權)之相關爭議,均應由拍定(應買、承受)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 不點交。另共有人間是否確有分管約定及分管情形不明,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自 行查明處理,且得標後應自行處理分管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 理,請投標人注意。又如非共有人拍定(應買、承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惟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且主張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又共有人之優先承買主張不得對抗其他具物權 性質之優先承買權。另拍定(應買、承受)人須待全體共有人經通知而不行使 優先承買權後,方得確定拍定,期間可能耗時尚久,請投標人注意。
5.
又共有人雖有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又主張優先購買之共有 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應買、 承受)人就該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6.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民法第426 條之
7.
第460條之1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惟優先承買權人僅得就其具備優先承 買條件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並應提出其確有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拍定 (應買、承受)人須待建物之所有權人經通知而不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方得確 定拍定,期間可能耗時尚久,請投標人注意。又建物之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 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購買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 (應買、承受)人或共有人就該剩餘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8.
拍定(應買、承受)人就拍賣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故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前應務必親自再行前往查明釐清,投 標(應買、承受)人嗣後不得再以標的物有此等瑕疵或其他相關問題,要求撤 銷拍定(應買、承受),請投標(應買、承受)人注意。 六、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無。
9.
另據基隆市政府函文及鑑價報告記載,49-
10.
104-
11.
127-
12.
220-
13.
220-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且為公共設施保留地,220-1地號土地之使 用分區為公園用地,且為公共設施保留地,95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住
14.
,惟實際使用分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 相關土地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 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建築 法、或其他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自行查明釐 清,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7)
1.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49-2地號
11 m2 × (940/3360) × 26,297 元 - 7 萬元
= 1.1萬元
2.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95地號
62 m2 × (940/3360) × 42,100 元 - 75 萬元
= -2萬元
3.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104-1地號
1 m2 × (940/3360) × 42,100 元 - 1 萬元
= 0.2萬元
4.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127-1地號
4 m2 × (940/3360) × 42,100 元 - 3 萬元
= 1.7萬元
5.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220-1地號
13 m2 × (940/3360) × 27,532 元 - 8 萬元
= 2萬元
6.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220-2地號
11 m2 × (940/3360) × 27,532 元 - 7 萬元
= 1.5萬元
7.
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段 220-3地號
5 m2 × (940/3360) × 27,532 元 - 4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5
1拍 不點交
22.5 坪 / 169 萬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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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 坪 / 54 萬
2025/10/28
1拍 不點交
1.9 坪 / 20.5 萬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10.7 坪 / 150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6.3 坪 / 17.9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19.4 坪 / 50.2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30.6 坪 / 93.5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365.4 坪 / 373.2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7.7 坪 / 3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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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30.5 坪 / 17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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