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良36625乙

基隆市暖暖區過港段359-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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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9.2
保證金:
93.9
總坪數:
50.7
坪單價:
9.2萬/坪
持分地坪:
50.7 坪
總現值:
261.6 萬
拍後增值:
-20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基隆市 暖暖區 過港段 359-1地號,面積 478 m2,持分 45110/161136,374.4 萬
(住宅區 )
2.
基隆市 暖暖區 過港段 359-4地號,面積 121 m2,持分 45110/161136,94.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18,總底價 586.5萬,保證金 117.3萬,坪單價 1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1月25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以門牌號碼為 基隆市暖暖區暖中路245號房屋為中心,359-1地號土地位於南方20公尺包含上 開房屋前平地,其上有車棚;359-4地號土地位於上開房屋西南方15公尺,其上 為空地。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3.
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 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六、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 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4.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定。
5.
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 者,有優先承買權。      
6.
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12月29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40266828號函略載:359-
7.
359-4地號土地經查本府建築地籍套繪系統、全國建築管理資料系統,未有 申領建築執照記錄等語。是本件拍賣之土地有無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例如已 無容積可使用),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相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 故本件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得標人不得以該土地為法定空地、使用上受 有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本件拍賣程序。
土地增值 (2)
1.
基隆市 暖暖區 過港段 359-1地號
478 m2 × (45110/161136) × 15,600 元 - 374.4 萬元
= -165.6萬元
2.
基隆市 暖暖區 過港段 359-4地號
121 m2 × (45110/161136) × 15,600 元 - 94.8 萬元
= -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9
2拍 不點交
14.8 坪 / 116.8 萬
2026/7/28
2拍 點交
23.8 坪 / 510.2 萬
2026/7/8
1拍 點交
24.9 坪 / 933.1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9 坪 / 93.4 萬
2026/7/15
1拍 不點交
85.8 坪 / 1,525 萬
2026/7/14
1拍 點交
30 坪 / 460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54.6 坪 / 242 萬
2026/7/8
1拍 點交
85.3 坪 / 378.5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1,218.3 坪 / 1,206 萬
2026/7/21
2拍 不點交
7.6 坪 / 1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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