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東26072

臺南市永康區東南段582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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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0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20
保證金:
224
總坪數:
71.9
坪單價:
15.6萬/坪
持分地坪:
71.9 坪
總現值:
950.6 萬
拍後增值:
-16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東南段 582地號,面積 237.7 m2,持分 1/1,1,12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4,總底價 1,020萬,保證金 204萬,坪單價 14.2萬/坪,停拍
停拍,2025/10/31,停拍
1拍,2026/1/13,總底價 1,400萬,保證金 280萬,坪單價 19.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系爭土地上為雜草,可能部分種植甘蔗。未臨路, 有計畫道路但尚未徵收。另鑑價報告稱:種植甘蔗部分為雜草空地。後債務人 檢附照片具狀陳報:系爭土地上之甘蔗已刈除,且系爭土地並無出租等情事, 拍定後願配合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按債務人占有現況 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確。 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東南段 582地號
237.7 m2 × (1/1) × 40,000 元 - 1,120 萬元
= -169.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0
1拍 不點交
40.1 坪 / 476 萬
2026/1/28
1拍 不點交
21.2 坪 / 300 萬
2026/1/28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330 萬
2026/2/3
1拍 點交
18.3 坪 / 510 萬
2026/2/3
1拍 不點交
3.5 坪 / 16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8.7 坪 / 144.8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7.1 坪 / 99.2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2.1 坪 / 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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