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44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建業路47─1號建物南方約20公尺處,其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建業路
5.
47號建物坐落,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基地與建物間之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行解決。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441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該土地為林地,按土地法第17條規定不得移轉於外國人,請應買人注意。